
公告日期:2021-12-14
公告编号:2021-045
证券代码:873360 证券简称:嘉骏森林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广东嘉骏森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九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 第四十九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 净资产 10%的担保;
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
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 30% 供的任何担保;
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供的担保;
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产 10%的担保; 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
的担保; 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
公告编号:2021-045
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
议应当在会议召开 5 日以前通过电子邮件、 议应当在会议召开 5 日以前通过电子邮件、
电话或传真或专人通知全体董事。 电话或传真或专人通知全体董事;但是遇有
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书面等方式
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本次章程的修订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变更。
三、备查文件
广东嘉骏森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嘉骏森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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