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25
公告编号:2022-001
证券代码:873360 证券简称:嘉骏森林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广东嘉骏森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监管工作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东嘉骏森林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管工作提示》(公司一部提示〔2022﹞179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2 月 24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2 月 2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东嘉骏森林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卢展鸿 董监高 董事长
蔡广荣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2-001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0 年,公司为子公司惠州嘉骏万达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骏万达”)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1,800 万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89%。上述事项发生时,公司未及时审议
及披露,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议
并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上述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八十九
条规定,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
十五条、三十九条,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卢展鸿、董事会秘书蔡广荣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对公司、董事长卢展鸿、董事会秘书蔡广荣进行监管工作提示。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工作提示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工作提示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2-001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全国股转公司的监管工作提示高度重视,将按照《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要求,切实履行披露业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广东嘉骏森林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管工作提示》(公司一部提示〔2022﹞179 号)
广东嘉骏森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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