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873362 证券简称:ST 麦咖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厦门麦咖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厦门麦咖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麦咖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公司董事会有效的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厦门麦咖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范,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履行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董事会会议的组成人员为公司的全体董事。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
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总经理提议时;
(六)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按照第五条的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议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传真、书面通知、电子邮
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进行公告;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 3 天。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足够的决策材料。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完整、具体、明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九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三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组织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
备会议文件,发送会议通知,承办会议召开期间的会务,完成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等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项,董事会秘书必须在发送会议通知的同时向董事提供足够的资料,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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