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 2024-007
证券代码: 873364 证券简称:科创中光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科创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安徽科创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安徽科创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对《202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对《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权益分派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对《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
公告编号: 2024-007
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对《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科创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丁斌、刘桂建、魏永珍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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