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关于安徽科创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四期)
安徽科创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中光”、“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安徽科创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担任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国元证券,是具有保荐资格和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机构。国元证券委派袁大钧、夏川、张领然、俞强、吕涛、何海洋、代世阳和姚阳组成科创中光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其中袁大钧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在本次辅导阶段中,因公司工作安排,原辅导人员俞强、吕涛不再担任辅导工作人员,辅导小组其他成员未发生变动。
上述辅导工作人员均为证券从业人员,具备法律、会计、证券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辅导资格。
担任本期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1 月至 2025 年 3 月(第一季度)。
本期辅导主要采取督促自学、个别答疑等方式,对科创中光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科创中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等进行了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小组及时向接受辅导人员沟通和传达资本市场近期发展情况,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最新的监管政策和规范运作要求;同时,辅导小组还对公司治理、独立性、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持续的跟踪核查。
本次辅导期间,对科创中光 2024 年度业绩情况与财务数据进行了分析与讨论,并督促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本次辅导过程中,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国元证券按照辅导计划,通过收集整理企业提供的材料,与公司股东、管理层日常沟通,关注公司行业发展态势和产业链上下游状况,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了解公司情况、行业发展现状、前景及公司近期的经营情况;并按照上市辅导计划,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督促公司解决上市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中,公司 2024 年 1-6 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
降 60.30%,主要系受宏观经济、市场因素影响所致。公司 2024年下半年加大营销力度和项目推进进度,经初步统计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同比降幅收窄。未来,公司将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继续拓展多应用场景业务发展,扩大公司经营规模。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关于公司应收账款
在前期辅导中,辅导机构已多次督促科创中光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未来,一方面,公司将严格落实应收款项管理,加大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持续跟踪超期未回款客户,提高应收账款质量;另一方面,公司将继续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关系,持续改善信用政策。
2、新三板摘牌
2025 年 3 月,公司基于所在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战略发展
的整体规划考虑,以及为了更好地整合资源,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降低公司运营成本,进一步专注业务拓展,经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目前,正处于摘牌审核阶段。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人员为:袁大钧、夏川、张领然、何海洋、代世阳和姚阳,其中袁大钧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辅导工作小组下一阶段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对发行人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规
范运作、财务信息及经营模式等进行更为深入的调查和梳理。
2、继续将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规则、证券市场动态、新股发行改革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发给辅导对象进行学习,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最新的监管政策和规范运作要求。
3、通过组织辅导对象辅导培训、个别答疑等方式持续开展辅导工作,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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