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3366 证券简称:凯利核服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中核凯利深圳核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
风险处置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中核凯利深圳核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关联交易》,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公司成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总监任副组长,其他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成员。
第三条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
防范和处置工作,对董事会负责。由财务部具体负责对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应情况,以便领导小组按本预案防范和处置风险。对于金融业务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金融业务风险的处置工作,全面负责在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公告编号:2025-013
(二)公司财务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财务部应督促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情况,并从其控股股东及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金融业务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五条公司建立金融业务风险报告机制,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定期取得并审阅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评估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公告义务。
第六条 公司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对关联交易等有关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风险处置程序的启动及措施
第七条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
(一)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
21 条、第 22 条或第 23 条规定的情形;
(二)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出现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 条规定的情形;
(三)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计提存贷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违规担保、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发生可能影响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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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负债逾期一年以上未偿还;
(六)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七)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
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八)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责令进行整顿;
(九)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八条金融业务风险发生后,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公司董事会并组织人员督促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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