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6
证券代码:873374 证券简称:尚航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广州尚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于公司 2024 年 10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州尚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权与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办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包括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等;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调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股东咨询,保持与股东、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的关系;
(三)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并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资料,安排有关会务,作好会议记录并签字,保证记录的准确性,保管会议文件记录,主动掌握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对执行中的重要问题,应向董事会报告并建议;
(四)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和导向功能,董事会秘书有责任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同时应确保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在重大事项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董事会要求,参加组织董事会决议事项的咨询、分析、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委托承办董事会及其有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措施;
(六)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负责保管和使用公司董事会印章;
(七)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
(八)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时,应当及时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
(九)负责履行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以及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十)《公司法》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得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公司现任监事;
(五)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解聘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员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九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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