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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9:37:50 股吧网页版
极扬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873375 证券简称:极扬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极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本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极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极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生
产经营管理工作和行为,确保总经理有效履行管理职能并高效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确认的其他管理人员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才能;

(二)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知人善用、勤勉尽责、廉洁奉公。

第五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第七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决定公司年度用工作计划和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一)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二)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董事会对总经理重大事务的授权及报告

(一)单笔贷款不超过 200 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

(二)总经理办理关联交易事项的权限为《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的情况之外的关联交易,具体包括:

1、拟与关联法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 300 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 0.5%以下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在 5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

(三)公司以下购买、出售资产等交易事项由总经理审批:

1、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5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3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2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 万元。

(四)总经理应将其在授权范围内决定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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