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873376 证券简称:德冠物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成都德冠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成都德冠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成都德冠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成都德冠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八条 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九条 公司应尽可能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十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批准因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分支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决策过错认定等制度;
(六)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七)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十)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解聘及其工资、福利和奖惩;
(十一)在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二)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
业务等文件。
(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副总经理的主要职权:
(一)根据分工安排协助总经理工作,,受总经理的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总经理指定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资金、资产运用的权限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
需要授权执行。
第四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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