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25
广东新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1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6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1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4
第五章 董事会......16
第一节 董事 ......16
第二节 董事会 ......18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2
第七章 监事会......23
第一节 监事 ......24
第二节 监事会 ......2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2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6
第九章 通知......27
第一节 通知 ......27
第二节 公告 ......2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2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2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28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29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9
第十三章 附则 ......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新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粤名称变核内冠字【2017】第 1700080278 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系由江门市智虎实业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新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182 号 C3 栋 903 房。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等额划分为 2500 万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相关争议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董事会确定的人员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为股东增创收益,为社会添加贡献。
第十三条
主营项目类别:研究和试验发展
一般经营项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销售土壤改良剂(不含危险化学品);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批发; 水溶肥料的销售;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零售; 生物技术开发服务; 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 生物技术转让服务; 复混肥料制造;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其他肥料(含水溶肥料)制造; 农业技术开发服务; 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 农业技术转让服务; 生物防治技术咨询、交流服务;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技术进出口; 农业机械批发; 化肥批发; 化肥零售; 花卉作物批发; 园艺作物、花卉的收购。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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