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关于对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
的专项说明
中喜专审字 2025Z00574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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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对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1-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对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喜专审字2025Z00574号
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季青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于2025年6月19日出具了中喜审字2025S03019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监管规则适应指引-审计类第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对四季青公司上述财务报表发表非标意见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1、合同资产金额的可收回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5 合同资产所述,四季青公司合同资产余额 112,309,890.73 元,已计
提减值 30,585,813.56 元,我们无法就该合同资产金额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2、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产生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八、2 所述:
(1)2018 年 1 月,公司为非关联方德州经济开发区卉森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德
州卉森)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15,000,000.00 元,担保期间为三年。2022年 1 月 13 日,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延长对德州卉森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一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0 元。在此基础上,本公司与德州卉森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本公司享有德州卉森贷款金额中 8,500,000.00 元的使用权、支配权,每月按时按量向德州卉森支付实际使用借款金额的贷款利息、享有优先购买德州卉森苗木、享有德州卉森所有苗木三年账期,每年年底支付当年苗木采购量 10%的苗木款,在三年内全部结清。因借款逾期未偿还,银行已提起诉讼,四季青公司已经列为被执行人承担连带责任。
(2)关联方陈韦光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山东路支行的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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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保证,由四季青公司、山东国邦控股公司、山东新航商贸公司,陈韦光、朱蕾等 4 名自然人为
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 4,480,000.00 元,担保期间为 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抵押物为张平名下的正大时代广场 1701、1703 及蟠龙花园东 9
号楼 3-301、3-105、3-102 的房产,因借款逾期未偿还,银行已提起诉讼,四季青公司已经列为被执行人承担连带责任。
(3)四季青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张平在山东农村商业银行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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