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关于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字 2025Z00575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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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 1-2
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二、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专项说明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字2025Z00575号
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季青公司”)编制的《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号——财务信息更正》的相关规定,编制四季青公司2024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四季青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专项说明所述信息与经我们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形成结论。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四季青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四季青公司编制的《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四季青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对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鉴证报告仅供四季青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报告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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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查发现以前年度会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部分重要的涉诉案件判决后未能及时入账。本公司已对上述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23年度、2023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号——财务信息更正》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将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根据历年的诉讼判决资料,更正以前年度重要的已判决但未入账的欠款。
二、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3
年度、2023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重述前金额 当期影响金额 重述后金额
营业成本 45,377,151.02 926,000.00 46,303,151.02
应付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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