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厦门市赤翊弘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录
目录......2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股份......4
第一节股份发行......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股份转让......6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股东......7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1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3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6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董事会......20
第一节董事......20
第二节董事会......26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0
第七章监事会......32
第一节监事......32
第二节监事会......33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4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4
第二节内部审计......36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6
第九章通知......36
第十章信息披露......37
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管理......37
第十二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0
第十三章修改章程......41
第十四章附则......42
厦门市赤翊弘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
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厦门市赤翊弘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Redwing Grandeur Technology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嘉义路 5 号 2501 室之二。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符合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条件的情 形,应当设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 件。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其他投资者
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法诚信经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
理方法,研发新产品,使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在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提高 企业经营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为本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地 发展作出贡献。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开
关电源的设计开发和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专业设计服务;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软件开发;广告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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