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73387 证券简称:晓达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阴市晓达金属制品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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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阴市晓达金属制品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阴市晓达金属制品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阴市晓达金属制品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职
权。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
生或罢免。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
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包括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五)其他依法或公司章程应该召开的情形。
第七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
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秘书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
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当提前十日将盖有公章的书面
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第十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期限、召开方式;
(二)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项内容。
董事会应向董事提供足够的资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和有助于董事理解公司业务进展的信息和数据,并应尽量于送达会议通知的同时将会议有关文件资料送达各董事,无法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时,应于会议前送达各董事。董事应当认真阅读董事会送达的有关材料,准备意见。
第十一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
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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