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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晓达股份:承诺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73387 证券简称:晓达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阴市晓达金属制品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阴市晓达金属制品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阴市晓达金属制品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阴市晓达金属制品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
际控制人、股东、董监高人员、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的承诺及
履行承诺 行为的规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
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承诺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以及公司(以下简称“承诺人”) 就重要事项向
公众或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三条 承诺人所作出的各项承诺,无须特定受承诺人同意,自公开承诺作出之
日即对其本身具有约束力, 因此该承诺应为可实现的事项,内容应当具
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
规则的要求。公司应当及时充分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当及时将
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单独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的专区披
露。

第四条 承诺人在挂牌期间、申请上市、股票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过程中
做出的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盈利预 测补偿条款、股票
限售等各项承诺事项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期限, 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
制的, 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期限。公司应对承诺事项的具
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
时的制约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五条 公开承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不
能履 约时的责任;

(三)履约担保安排, 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议
(函) 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如有);

(四)违约责任和声明;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监管要求
的其他内容。

承诺事项应当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熟”等模
糊性词语;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
确履约时限。

第六条 承诺人在作出承诺前应分析论证承诺事项的可实现性, 不得承诺根据当
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

第七条 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 承诺人应明确披露需要取得的审批, 并
明确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八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时, 如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
诺的相关事项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义务应予以履行或由新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承接。

第三章 承诺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承诺人做出承诺后,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不得
无故变更承诺内容或者不履行承诺。当承诺履行条件即将达到或者已经
达到时,承诺人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承诺事项的,应当严格遵守其披露的承
诺事项。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承诺事项的履行进展情况。公司未履行承诺
的,应当及时披露原因及相关当事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公司应督促
承诺相关方规范承诺履行行为,承诺相关方未履行承诺的,公司应当主
动询问,并及时披露原因以及肇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及时将承诺人的承诺事项按照相关要求充分、及时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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