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9
公告编号:2020-026
证券代码:873388 证券简称:得胜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山东得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购入价值 129.45 万元的宝马 WBACW210 型号小
型越野客车,其中公司直接支付 51.78 万元首付款,剩余款项公司、张铮作为共同借款人与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订《汽车抵押贷款合同》,贷款金额 77.67 万元用于购买汽车,贷款期限为 24 个月,山东得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购买的宝马 WBACW210 小型越野客车为该项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为 CH-B008097184-1 号抵押合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充确认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成员逯德胜、张铮作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张铮
公告编号:2020-026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胜宏靓都
关联关系:张铮为公司总经理、董事,控股股东逯德胜系张铮配偶之父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中,由于公司无法单独申请车贷,故公司关联方张铮以个人名义作为共同借款人,并由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未收取报酬或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 年 10 月 30 日,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署《宝马
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汽车抵押贷款合同》(CH-B008097184-1),向公司提
供汽车贷款 776,700.00 元,本金分 24 期偿还,贷款年利率 9.88%,该贷款由本
公司以宝马汽车为抵押,张铮为共同借款人。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作为共同借款人,未收取报酬或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得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二)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汽车抵押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为CH-B008097184-1 号
山东得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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