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07
证券代码:873393 证券简称:捷创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水
公告编号:2026-007
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程序符合相关准则规定,结论客观公正,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会计准则等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编制及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6-007
经审阅,公司预计 2026 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合理、公允,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本次担保的款项系为满足各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的实际资金需求,是公司经营所需的,是合理、真实和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6〕3-361
号审计报告确认,截止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9,165,339.3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390,908.36 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60,000,0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每 10 股送红股 3.5
股(按规定缴纳个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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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00.00 元,派送红股 21,000,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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