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8
公告编号:2024‐048
证券代码:873394 证券简称:鲟龙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就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 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也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
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服务。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 2021-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在 2021-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正常商
业条款及公平原则,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平、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48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家寿、戎浩军、杨桂兰、孙松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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