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7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3394 证券简称:鲟龙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提前解除全体股东股份自愿限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淳安千岛湖卡露伽人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兴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共青城沣石大消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斌、邱沈林、杭州千岛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卡露伽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新干线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高景罗克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舟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兴市良美鲟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天潮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金石坤享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杭州灵峰赛伯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宇、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全庆在公司申请挂牌新三板期间出具股份自愿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申请获得受理之日起
至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期间,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挂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持有的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根据公司2025年3月21日发布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交所发行上市计划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码:2025-008),公司将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结合公司战略规划情况,
公告编号:2025-010
对公司发行上市计划进行调整优化。
考虑到股东的意愿和需求,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规划等因素,
公司与上述股东就其股份自愿锁定承诺解除事宜达成一致,并在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法定限售规定下,拟对上述股东持有的 77,876,376 股股份
提前解除限售,占公司总股本 86.30%。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本次解
是否为控
董事、监 除限售
股股东、 本次解除限 尚未解除
事、高级 本次解除 股数占
序号 股东名称 实际控制 售登记股票 限售的股
管理人员 限售原因 公司总
人或其一
数量 股本比 票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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