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73394 证券简称:鲟龙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就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是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 2024 年实际经营情况,在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同时,考虑了公司业务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37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全部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家寿、戎浩军、杨桂兰、孙松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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