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873394 证券简称:鲟龙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或参加该次股东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股票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二者孰高)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届时与各方协商确定为准。
为防止股票摘牌期间恶意操作股价,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异议股东首次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取得的公司股票,如果异议股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生效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并同时将回购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下述电子邮箱。
3、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证件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
必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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