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公告编号:2025-049
证券代码:873396 证券简称:创世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创世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创世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创世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
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创世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深圳市创世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为日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所需向金融
机构筹集资金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资 产证券化、融资租赁、发行不可转换债券等各项债务性融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一切融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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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融资方案的确定
第四条 融资额的确定:各部门应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年度经营计划及上年年末对外欠款情况,制定本部门年度资金收支计划,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做好年度资金平衡,并按照资金余缺情况确定融资规模。
第五条 融资方式及期限的确定:财务部应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计划、投资计划、未来几年净现金流量情况、公司偿债能力、融资用途及难易程度等,拟定合适的融资方式及期限。
第六条 合作方的确定:财务部应寻找符合融资规模、融资方式且融资成本最低的合作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最终合作。
第七条 偿还计划的确定:财务部按照公司经营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回收情况及未来几年现金净流量情况确定偿还计划。
第三章 决策与执行程序
第八条 公司单笔融资金额在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下的融资方
案,由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单笔融资金额在1,000 万元(不含 1,000 万元)以上的融资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担保或抵押事项。财务部与合作方依照融资方案共同起草借款合同,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签署合同。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应按照融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做到借入资金及时入账,并落实还贷资金及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按期还本付息。
第十一条 到期债务如需续借,需按本制度规定获得批准后,财务部在到期前 1 个月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到期前完成续借手续。
第四章 融资资金的使用
第十二条 财务部应严格按融资合同协议约定用途进行资金支付。
第十三条 财务部应建立公司融资明细备查簿,动态反映公司融资的对象、金额、起始期限、利率、担保或抵押、展期等情况。
第十四条 财务部应当加强对融资业务有关的文件和凭据的管理。每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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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融资业务的相关资料,如审批文件、借款合同等整理造册、扫描存档,并妥善保管原件。
第五章 融资的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的融资应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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