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3397 证券简称:广森科技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黑龙江广森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将章程中“股东大会” 全部修订为“股东会”
将章程中“召开股东大会” 全部修订为“召开股东会会议”
将章程中“股东大会召开” 全部修订为“股东会会议召开”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一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第四十一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点一般为公司住所地,经董事会决议后 会、监事会的地点一般为本公司住所
亦可在其他地点。 地或召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点。
形式召开。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会议
和表决可以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公司章
公告编号:2025-013
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会议时间、召开方式
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董事、监事参加。
公司应当保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会议合法、有效,为股东、董事、监事
参加会议提供便利。给予每个提案合理
的讨论时间。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以及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聘请
律师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
程序和结果等会议情况出具法律
意见书。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
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 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
议案。 出议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已发行有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 会议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 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议案后 2大会补充通知,通知中应包含临时提案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并将该临时
的内容。 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提高提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 出临时提案股东的持股比例。
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