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9
证券代码:873402 证券简称:优联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大连优联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涉及需要其他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402 优联智能 2021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孟微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0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大连优联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0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大连优联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
(www.neeq.com.cn)上刊登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4)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5)。
(四)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大连优联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大连优联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亚会审字(2021)第 01160012 号),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629,449.83 元,净利润为 1,631,180.33 元。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八)审议《关于追认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追认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
授权委托书;
2. 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
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本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