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73402 证券简称:优联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大连优联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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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大连优联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
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大连优联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大连优联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大连优联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定期会议及临时会议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 个月至少召开 1 次。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
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和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七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
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 3 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三章 会议程序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1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九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 5 日
和 2 日将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电子邮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专人送出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需要监事会即刻作出决议的,为公司利益之目的,监事会主席或其他召集人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但监事会主席或其他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期限;
(二)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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