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6
证券代码:873403 证券简称:方等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北京方等传感器研究所股份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规范北京方等传感器研究所股份公司 权益,规范北京方等传感器研究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众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 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四十五条(十三)审议批准需由股东大会 第四十五条(十三)审议批准需由股东大会
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 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
1.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提
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或者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关联交易;
2.审议因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出席
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事项。
第四十五条(十三)后增加(十四)项,原 第四十五条(十四)审议公司购买或者出售
(十四)项变更为(十五); 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
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
易行为)、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
司投资等)、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
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
权或债务重组、租入或租出资产、研究与开
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
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等
交易涉及的交易金额达到如下标准之一的事
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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