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73406 证券简称:华甬新材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华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及战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战略布局,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 200 吨吡唑酸、1500 吨 4-叔丁基环已酮技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并购买设备,预计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预计建设周期为【12】个月。建设规模、总投资以及建设周期最终以审批或实际投入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属于自行建造用于生产经营的厂房并投资设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安徽华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年产200吨吡唑酸、1500吨4-叔丁基环已酮技改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告编号:2024-018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年产 200 吨吡唑酸、1500 吨 4-叔丁基环已酮技改项目
项目位置: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盐化园区
项目建设主体:公司
项目总投资规模: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最终以实际投
资为准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并购买设备
建设周期:12 个月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建设具体协议将根据项目进度和实际情况进行签署,不涉及对外投资
公告编号:2024-018
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需要,进一步拓展产品种类,更好地实现公司产品布局,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实力,有助于实现公司长远布局和战略规划。(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作出的谨慎决策,但仍然受到市场环境及行业发展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是否能够取得预期效果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控制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风险管控,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战略,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建设完成后,拓展了公司经营产品种类,为公司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实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将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和收益产生积极的影响,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项目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华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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