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7-07 17:41:42 股吧网页版
盛州电子:关于追认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7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873409 证券简称:盛州电子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南通盛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南通环宇丝绸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仇湖支行申请 160 万元银行贷款,借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借款期限自 2020
年 7 月 30 日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由南通盛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盛健、盛健之父盛庆怀为该笔银行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 2020 年 7 月 30 日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本
次保证合同于2020年7月30日在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仇湖支行签订,担保金额为 160 万元,该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02%(由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尚未出具,本次统计口径为 2019 年年度报告),截至目前本次担保已解除。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盛健、盛健之父盛庆怀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审议了《关于追认关联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1

公告编号:2021-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南通环宇丝绸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海安县墩头镇虬湖路 28 号

注册地址:海安县墩头镇虬湖路 28 号

注册资本:3,360,000 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庆怀

主营业务:丝绸、化纤织品、服装、针织内衣、袜子、稀土磁材加工、生产、销售;化纤丝加弹、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成立日期:2000 年 8 月 3 日

关联关系:盛健之父盛庆怀的控股公司
2、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2021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34066787.32 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流动负债总额:23325006.84 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28640649.69 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16%

2021 年 6 月 30 日营业收入:5404234.23 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利润总额:335870.72 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净利润:335870.72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南通环宇丝绸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仇湖支行申请 160 万元银行贷款,借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借款期限自 2020
年 7 月 30 日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由盛州电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盛
健、盛健之父盛庆怀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 2020
年 7 月 30 日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南通环宇丝绸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盛健之父盛庆怀控股公司。2020 年 7 月,南通环宇丝绸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急需一笔流动资金购买原材料,鉴于自南通环宇丝绸有限公司设立至今经营稳定,不存在无法还清银行借款的可能性。因此盛州电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盛健、盛健之父盛庆怀自愿为南通环宇丝绸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于 202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