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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6 16:54:10 股吧网页版
南通盛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0-15

关于南通盛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
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南通盛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南通盛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与主办券商内核/质控部门编制反馈督查报告(模板见附件一),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公司特殊问题

1. 请公司说明自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至申报审查期
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公司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

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2.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按照《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
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核查,自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至申报审查期间:(1)申请挂牌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下属子公司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是否符合监管要求,主办券商及律师是否按要求进行核查和推荐;(2)前述主体是否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列入环保、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税收违法和其他领域各级监管部门公布的其他形式“黑名单”的情形,结合具体情况对申请挂牌公司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的挂牌条件出具明确意见。

3. 请会计师就推荐挂牌业务审计中是否存在证监会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6 号——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涉及 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 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持续经营、收入确认、关联方认定及其 交易、货币资金、费用确认和计量、内部控制有效性问题、 财务报表披露等九方面问题以及规范措施发表明确意见。
4. 关于公司章程完备性的问题。(1)请公司补充说明公
司章程是否载明以下事项并说明具体内容:公司股票的登记 存管机构及股东名册的管理、保障股东权益的具体安排、为 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或其他资 源的具体安排、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诚信义务、股东大 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范围以及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的重大事项的范围、重大担保事项的范围、董事会对公司治
理机制及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讨论评估的安排、公司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安排、信息披露负责机构及负责人、利润分配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式、纠纷解决机制(选择仲裁方式的,是否指明具体的仲裁机构)、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回避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如有)、独立董事制度(如有)。(2)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公司章程是否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的规定、相关条款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并发表明确意见。(3)公司章程是否已在工商登记机关备案;如为附条件生效章程,除以挂牌作为生效条件外,是否附有其他生效条件,是否影响章程效力。

5.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1-5 月,公司前五大客
户的合计销售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00.00%、98.47%、95.82%;其中公司对第一大客户两年一期销售占比在 50%以上。(1)请公司结合主要客户所属行业的基本特点和发展趋势、主要下游客户的经营状况、业务发展规划、采购需求变化、合同签订周期及期后续签约定等关键条款设置、持续履约情况等各类因素分析披露与主要下游客户合作的持续性、稳定性,深入分析销售集中度较高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影响以及降低客户依赖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并对相关风险事项予以充分揭示;(2)请公司补充分析客户对象构成稳定性、客户忠诚度及未来变化趋势,说明是否符合
公司的行业与产品经营特征;(3)请主办券商、会计师对前五大客户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时就客户依赖性(单一客户依赖)、客户稳定性及对持续经营能力影响情况发表明确意见。

6. 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占同期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98.79%、92.86%和 95.46%,其中公司对第一大供应商两年一期采购占比在 50%以上。(1)请公司结合向上游客户采购内容、采购市场垄断性、采购产品替代性等方面,合同签订周期及续签约定等关键条款设置、持续履约情况等各类因素分析披露与主要上游客户(尤其是第一大供应商)合作的持续性、稳定性,分析披露对供应商是否存在较大依赖,以及相关风险的应对措施。(2)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补充核查上述事项。

7. 公司最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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