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3411 证券简称:浩辉股份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安徽省浩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大会”的表述修改为“股东会”、“财务总监”的表述修改为“财务负责人”等文字调整。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国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安徽省浩辉电 关法律法规,由安徽省浩辉电力技术有限公 力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安徽省浩 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安徽省浩辉电力股份有 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本公司”)。 公司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40100661416628E。公司于 2020 年 03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六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人。 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第十二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式。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票,以人民币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
和存管。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
具有同等权利。 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认购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认购条件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