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27
江苏叶迪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一、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叶迪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罗洪方、罗云飞、张小
红共同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4 年 7 月 22 日经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
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罗洪方认缴出资 35.00 万元(持股比例 35.00%),
罗云飞认缴出资35.00万元(持股比例35.00%),张小红认缴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30.00%)。
全部出资额于 2004 年 7 月 20 日以货币形式缴足。
2006 年 1 月 4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由罗洪方认缴出资 65.00 万元、罗云飞认缴出资 215.00 万元、张小红认缴出资 100.00 万元、常州市叶迪车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20.00 万元。本次出资后,公司注
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 5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罗洪方出资 100.00 万元
(持股比例 20.00%),罗云飞出资 250.OO 万元(持股比例 50.00%),张小红出资 130.00 万元(持
股比例 26.00%),常州市叶迪车灯有限公司出资 20.00 万元(持股比例 4.00%)。全部新增出资
额于 2006 年 1 月 17 日以货币形式缴足。
2010 年 1 月 4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同意常州市
叶迪车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4%的股权转让给罗云飞,并且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由罗洪方认缴出资 200.00 万元、罗云飞认缴出资 495.00 万元、张小红认缴出资 305.00 万元。本次出资及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为 1,5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罗洪方出资 300.00 万元(持股比例 20.00%),罗云
飞出资 765.00 万元(持股比例 51.00%),张小红出资 435.00 万元(持股比例 29.00%)。全部新
增出资额于 2010 年 1 月 29 日以货币形式缴足。
2017 年 3 月 18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同意罗云
飞将其持有的公司 51%股权转让给罗洪方,同意张小红将其持有的公司 29%股权转让给张友林,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0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 1,500.00 万元人民币,
其中:罗洪方出资 1,065.00 万元(持股比例 71.00%),张友林出资 435.00 万元(持股比例
29.00%)。
罗洪方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死亡,根据 2018 年 7 月 11 日(2018)常常证民内字第 8275
号公证书,其在公司出资额 1,065.00 万元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其中 532.50 万元为妻子徐腊娣所有,532.50 万元为罗洪方遗产,由儿子罗云飞一人继承,其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遗产。本次股权变化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0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 1,5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
罗云飞出资 532.50 万元(持股比例 35.50%), 徐腊娣出资 532.50 万元(持股比例 35.50%),
张友林出资 435.00 万元(持股比例 29.00%)。
2018 年 8 月 16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同意徐腊
娣将其持有的公司 35.50%股权转让给罗云飞,同意张友林将其持有的公司 26%股权转让给张小红,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0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 1,500.00 万元人民
币,其中:罗云飞出资 1,065.00 万元(持股比例 71.00%),张小红出资 390.00 万元(持股比
例 26%),张友林出资 45.00 万元(持股比例 3.00%)。
根据2018年12月16日江苏叶迪车灯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公司发起人协议以及章程的规定,江苏叶迪车灯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体发起人以江苏叶迪车灯有限
公司截至 2018年8 月 3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 22,615,070.58元按 1:0.6632745163的比例折合
股本 15,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15,000,000.00 元计入股本,余额 7,615,070.58
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股改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没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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