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873414 证券简称:科莱瑞迪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广州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
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州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州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广州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债券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的
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
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
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基础,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第七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
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内容应易于理解,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时,应当合理、谨慎、客观,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所涉及的风险因素,以明确的警示性文字提示投资者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第八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
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第九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重大信
息。
第十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
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提
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第三方报送文件,涉及尚未公开
的重大信息的,应当按照本制度予以披露。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
第十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
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第十三条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件,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披露临时报告。
除监事会公告外,临时报告应当加盖董事会公章并由公司董事会发布。
第十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本制度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规定
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司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时间。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一节 定期报告
第十五条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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