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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03 18:30:21 股吧网页版
科莱瑞迪:《广州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3


公告编号:2025-063

证券代码:873414 证券简称:科莱瑞迪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广州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

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
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州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
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广州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
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法

公告编号:2025-063

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
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议细则

第七条 公司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两名及以上独立董
事或召集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在董事会换届后、召开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但是遇有
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日期和地点、召开方式、议案、
参与人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内容。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可以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全体董事一

公告编号:2025-063

致同意的表决方式。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的独立董
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独立董事成员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成员代为出席。

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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