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136
证券代码:873414 证券简称:科莱瑞迪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广州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
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广州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以下简称《《公司章》》”)的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
公告编号:2025-136
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不再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所规定的独立性或任职条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八条 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公司董事会、委员会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含两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委员会会议。
第九条 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条 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 日发出会议通知、提供相关
资料和信息。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紧急情况下,会议召集人可随时电话通知召开会议,但应说明情况紧急需立即召开会议的原因。
第十一条 委员会会议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以专人或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
第十二条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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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 委员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其他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交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作为董事会决策的依据。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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