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873416 证券简称:聚脉文化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聚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聚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聚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组织和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上海聚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为公司法定的内设监督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事会和监事的职责,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四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部门应该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扰。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六条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中包括1名股东代表监事和2名职工代表监事。
第七条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罢免,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八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监事会提出辞任,辞任报告中应当就辞任原因以及需要公司监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当监事会人数低于本规则规定人数时,监事会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补足监事人数,补充监事的任职期限截至该监事的任期结束。
第九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监事辞任自辞任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第十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可向股东会提出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
(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 组织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三) 审定、签署监事会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四) 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五)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
第一节 会议的召开方式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于会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监事。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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