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公告编号:2025-048
证券代码:873416 证券简称:聚脉文化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聚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聚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聚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聚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全国股转公司、主办券商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公告编号:2025-048
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未满的;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本公司现任监事。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
定。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保密制度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
备工作,在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主办券商和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公
告;
(二)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参加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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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确认;
(三)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
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四)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五)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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