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73419 证券简称:纽时达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宁波纽时达火花塞股份有限公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0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419 纽时达 2020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和义观达(慈溪)律师事务所竺飞雄、岑少泽
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宁波纽时达火花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9 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大事记、重要提示、公司简介、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事项、存在的风险因素、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员工情况、重要事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等事项。
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p.com.cn)的《宁波纽时达火花塞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13)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2)。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郑鑫权先生报告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孙玲玲女士报告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成员在 2019 年度依法依规,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制定了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现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纽时达火花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汇报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纽时达火花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 2019 年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为依据,结合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编制了 2020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现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聘期一年。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宁波纽时达火花塞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纽时达火花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p.com.cn)的《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告编号:20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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