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代码:873421 证券简称:静宁苹果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平凉静宁苹果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的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0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1-004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421 静宁苹果 2021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林靖阳律师、王文婷律师。(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neeq.com.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0 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组织编写了《平凉静宁苹果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组织编写了《平凉静宁苹果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审议公司《2020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2020 年度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 008588 号)。
(六)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业绩成长性以及拓展业务所需资金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2020 年度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支持公司的发展。
公告编号:2021-004
(七)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披
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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