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02
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873422 证券简称:风华新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20074174375X1
承诺主体名称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
承诺有效期
挂牌公告之日后 5 天届满日
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公司
承诺履行期限
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3 个月内
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公司
承诺结束日期
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3 个月内
公告编号:2021-014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风华新能控股股东广东省广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风华新能 18.75%股权协议转让给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详见广东省电
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01),该事项
已于2021年1月21日取得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风华新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系统函[2021]171 号);截至本公告之日,该部分股权尚在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承诺内容: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出席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必要时对于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收购。具体措施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为在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3 月 15 日)登记在册
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1 年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者出席本次会议对公司终止挂牌议案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高管限售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高管限售等限制交易情况的,电子集团则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4、在回购有效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5、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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