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10
公告编号:2021-018
证券代码:873422 证券简称:风华新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4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晓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股东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1.4 亿元专项资金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股东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公告编号:2021-018
1.4 亿元专项资金贷款,贷款期限 3 年,第一年利率 3.5%,第二、三年利率 3.85%;
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一)》(公告编号:2021-019)。
该笔贷款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购买钴酸锂、石墨、铜箔等生产主要用到的材料款,不作为其他资金用途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刘艳春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股东为公司成立肇庆市峰华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解决成立肇庆市峰华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问题,公司已向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由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按股比担保(现持股比例为 18.75%时承担的保证份额为 18.75%,担保金额为 4,727.3万元*18.75%,若未来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变动则相应变更担保比例),担保费率为每年 0.5%,担保期限与政府扶持资金投资期限相同,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二)》(公告编号:2021-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刘艳春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1-018
(三)审议通过《关于委托担保公司为公司成立肇庆市峰华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提供设备抵押反担保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解决成立肇庆市峰华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问题,公司拟委托第三方担保机构肇庆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简称“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现担保金额为 4,727.3 万元*81.25%,若未来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变动,则相应变更担保比例),担保费率为每年 0.8%,公司以自有756 台机器设备作抵押反担保,担保、反担保期限均与政府扶持资金投资期限相同,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存在应当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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