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10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73422 证券简称:风华新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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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公告编号:2021-021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5 日 15: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422 风华新能 2021 年 5 月 2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向股东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1.4 亿元专项资金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股东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1.4 亿元专项资金贷款,贷款期限 3 年,第一年利率 3.5%,第二、三年利率 3.85%;
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一)》(公告编号:2021-019)。
该笔贷款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购买钴酸锂、石墨、铜箔等生产主要用到的材料款,不作为其他资金用途使用。
公告编号:2021-021
(二)审议《关于股东为公司成立肇庆市峰华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解决成立肇庆市峰华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问题,公司已向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由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按股比担保(现持股比例为 18.75%时承担的保证份额为 18.75%,担保金额为 4,727.3万元*18.75%,若未来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变动则相应变更担保比例),担保费率为每年 0.5%,担保期限与政府扶持资金投资期限相同,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二)》(公告编号:2021-020)。
(三)审议《关于委托担保公司为公司成立肇庆市峰华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提供设备抵押反担保的议案》
为了解决成立肇庆市峰华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问题,公司拟委托第三方担保机构肇庆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简称“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现担保金额为 4,727.3 万元*81.25%,若未来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变动,则相应变更担保比例),担保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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