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0
公告编号:2021-019
证券代码:873422 证券简称:风华新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股东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1.4 亿元专项资金贷款,贷款期限 3 年,第一年利率 3.5%,第二、三年利率 3.85%。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向股东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1.4亿元专项资金贷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艳春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秀街 4 号 2414 房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秀街 4 号 2414 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韶平
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编号:2021-019
注册资本:116200.00 万元
主营业务: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和电器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电子信息网络和计算机运营,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设备、场地租赁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煤炭批发经营;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节能技术研发与咨询,节能设备制造与安装;停车场经营(经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188 号);货物进出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仅限于分支机构经营);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8.75%股份,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合理的、公允的。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股东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1.4 亿元专项资金贷款,贷款期限 3 年,第一年利率 3.5%,第二、三年利率 3.85%,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告编号:2021-019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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