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7
公告编号:2020-010
证券代码:873422 证券简称:风华新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 2019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分别向中国银行肇庆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肇庆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肇庆市分行申请银行融资,为满足银行的担保要求,控股股东广东省广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向公司收取担保金额(年化)的1%费用作为担保费,交易金额为 823,128.48 元(税前)。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 2019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叶晓春、杨小平、何超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 2019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吴锦清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广东省广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 185 号 12-13 楼
公告编号:2020-010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 185 号 12-13 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俊晖
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
注册资本:178,940,000 元
主营业务:石脑油、燃料油批发;汽车销售;电子机械产品及信息产品代理与销售;数控机床、信息技术及产品的研发、销售;项目投资;电子机械技术服务、培训与咨询;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农副产品;物业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销售化工产品{含危险化学品[3(1)、3(2)、3(3)、5(1)、6(1)、8(1)、8(2)的批发(无储存设施)]。剧毒品、成品油和液化石油气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合理的、公允的。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协议系事后补充签署,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广东省广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业装备)自 2017 年起为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新能)在银行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广业装备向风华新能收取担保服务费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1、收取标准:广业装备按照风华新能在最高额保证合同之主合同项下融资金额(敞口)的 1%收取担保服务费,以月末实际使用额度的余额作为计算基数,担保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最高额保证合同,是指广业装备与银行签订的为风华新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合同。主合同,是指风华新能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期间内与银行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
2、收取期间:2017 年至 2019 年。
3、收取金额:含 6%增值税额 872,516.19 元,人民币大写金额:捌拾柒万贰仟伍佰壹
公告编号:2020-010
拾陆元壹角玖分。
4、收取时间:风华新能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向乙方一次性足额支付担保服务费。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交易价格显失公平或其他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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