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15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73427 证券简称:蓝盟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蓝盟防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账户冻结、涉及诉前财产保全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与烟台市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房地产”)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中盛房地产诉至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 年 2 月 24 日,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做出(2023)鲁 0692 民
初 2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山东蓝盟防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3,127,821.9 元或查封、抵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2023 年 3
月 3 日,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2023)鲁 0692 民初 28 号《查
封通知》,冻结公司六个银行账户合计 3,035,835.75 元。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银行账户冻结、涉及诉前财产保全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向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解除保
全申请书》,因公司在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账号:****9571)的存款金额已超出了被保全金额 3,127,821.9 元,为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请求对除该账户以外的剩余五个账户解除冻结。
目前,除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账号:****9571)账户外,公司剩余五个账户已可以正常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实际冻结金额 冻结期限 备注
(元)
1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 已解除冻结
2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 已解除冻结
3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 0 - 已解除冻结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 已解除冻结
5 中国工商银行 0 - 已解除冻结
6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 3,127,821.9 2023 年 3 月 增加冻结金额
3 日至 2024
年3月13日
合计 3,127,821.9 - -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本次部分银行账户冻结未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解决诉讼及银行账户冻结的问题。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向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的《解除保全申请书》。
山东蓝盟防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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