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8
证券代码:873427 证券简称:蓝盟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蓝盟防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4 月 1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4 月 1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因被告当事人拒绝履行协议内容,烟台蓝盟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盟
建材”)已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2024 年 10 月 24 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
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执行申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烟台蓝盟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曲媛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山东智本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社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烟台飞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帅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李社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1 年 4 月 18 日,蓝盟建材与山东智本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智本资产”)签订《物资代理采购服务合同》(下称“采购合同”),约定由蓝盟建材垫付资金为智本资产采购建材,采购钢材的佣金为 600 元/吨,除钢材外的其他建材佣金以所供建材总价款的 10%作为代理采购服务纯利佣金。
智本资产自愿将其名下坐落于开发区长江路 300 号内 10 号 2 区 901 号不动
产(不动产证号:鲁 2021 烟台市开不动产权第 0004609 号)抵押给蓝盟建材,用于担保智本资产如约履行采购合同。同日,蓝盟建材与智本资产、烟台飞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飞成建材”)签订《物资代理采购服务合同补充协议》,约定飞成建材为智本资产向蓝盟建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1 年 4 月 21日,李社伟向蓝盟建材出具《保证责任承诺书》,承诺自愿为智本资产对蓝盟建材的全部欠款和违约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采购合同签订后,蓝盟建材按照约定为智本资产采购建材,后经双方共同结算,智本资产尚欠建材款本金 6,907,409.64 元未付。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依法判令智本资产支付原告建材款本金 6,907,409.64 元、截至 2023
年 04 月 14 日违约金 2,017,044.79 元,滞纳金 2,017,044.79 元(其中违约金、滞
纳金均以欠付建材款本金为基数,自欠款之日起暂计算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实
际应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详见《计算明细》),三项共计 10,941,499.22元。
2.请求依法判令原告律师费 300,000 元由智本资产负担。
3.请求依法判令本案保全保险费 15,000 元由智本资产负担。
4.请求依法判令飞成建材、李社伟对第 1、2、3 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请求依法确认公司对智本资产名下坐落于开发区长江路 300 号内 10 号 2
区 901 号不动产(不动产证号:鲁 2021 烟台市开不动产权第 0004609 号)拍卖、
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6.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三被告负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2023 年 12 月 29 日,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2023)鲁
0691 诉前调确 1097 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烟台蓝盟建材有限公司与申请人山东智本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人李社伟因买卖合同纠纷,于 2023 年12 月 28 日经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申请人山东智本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共欠申请人烟台蓝盟建材有限公
司货款本金 8,224,867.87 元及利息(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以 8,224,867.87 元为
基数,按照月利率 1.15%计算)。本金 8,224,867.87 元及利息申请人山东智本资
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均于 2024 年 5 月 1 日前一次性付清,若提前还款,利息计
算至实际还款日。
二、如申请人山东智本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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