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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29 21:07:41 股吧网页版
金丝利: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2)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29



证券代码:873430 证券简称:金丝利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江苏金丝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22503206565

承诺主体名称 江苏健中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其他

承诺有效期 其他

承诺履行期限 其他

承诺结束日期 无

二、承诺事项概况

(一)收购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收购人已出具承诺:“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收购人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禁止收购的情形的承诺

收购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不存在利用公众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不存在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不得收购公众公司的情形。

(三)收购人关于收购资金来源合法性的说明

收购人承诺本次收购公众公司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用被收购公司资源获得其他任何形式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以证券支付本次收购款项;不存在他人委托持股、代持股份的情形。

(四)收购人关于保持公众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收购人江苏健中将成为公众公司的控股股东,收购人实际控制人将成为公众公司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与公众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

(五)收购人关于避免与公众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收购完成后,为维护公众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公众公司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收购人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所投资控股的公司不存在与公众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情形。

2、本公司/本人承诺在成为公众公司控制方后,将对本公司/本人所投资控股的与公众公司主营业务相类似以及存在潜在同业竞争情形的公司采取资产出售、资产注入、剥离等措施,以避免与公众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3、除本公司/本人现已投资控股的企业外,将不以任何形式增加与公众公司现有业务或产品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经营活动,包括不以新设、投资、收购、兼并中国境内或境外与公众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形式与公众公司发生任何形式的同业竞争。

4、本公司/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众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众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营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营实体、机构、经济组

织的控制权。

(六)收购人关于规范与公众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了减少和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与公众公司的关联交易,维护公众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收购人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公众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就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公众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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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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