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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20 15:38:02 股吧网页版
英瑞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20


证券代码:873432 证券简称:英瑞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英瑞博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
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英瑞博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英瑞博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定向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普
通股、优先股、公司债等)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
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亦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在依法具有资质的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
称“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若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独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将多次募集资金混同管理。

第七条 公司应在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应当在认购结束后十个交易日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八条 公司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后可以使用募集
资金;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新增股票完成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一)公司未在规定期限或者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期定期报告;

(二)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书面形式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因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等;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原则上不得用于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条 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发行文件中承诺的用途使用,且按照公司有关内
控制度及本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使用募集资金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申请用途、金额、款项支付或划拨时间等,经如下审批流程后方可支付或划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部门(或子公司)申请→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部门(或子公司)领导审批→公司财务部审批,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超过募集资金金额 30%以上,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予以支付或划拨。公司通过上述分级审批程序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控制。

第十一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以下情形,公司应当对该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预计收益等情况重新进行评估,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一)投资项目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二)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

(三)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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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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