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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06 18:05:20 股吧网页版
吴氏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06


公告编号:2023-031

证券代码:873434 证券简称:吴氏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嘉兴吴氏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制定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嘉兴吴氏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嘉兴吴氏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公告编号:2023-031

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嘉兴吴氏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各下属子公司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相对等;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材料,按照制度规定提出认定意见和相关处理方案,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批准。
第六条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事实不符情况的,应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正公告。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七条 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的情况,公司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年报编制过程中,相关单位经办人员、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责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财务负责人对公司年报财务报告及其他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 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二)违反《业务规则》、《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

公告编号:2023-031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要求执行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 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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