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11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73436 证券简称:云金股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云南云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10 月 11 日
(三) 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8 月 24 日(受理日期不详,此日期为贵州省贵阳
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传票落款日期)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收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应诉
通知书;
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收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
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王玮琨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商品购买者
公告编号:2023-019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云南云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洪渠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因购买本公司销售的产品与本公司产生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被告退还购物价款 12000 元;
2、被告赔偿十倍购物价款 120000 元;(合计 132000 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收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在 2023 年 1 月 31
日作出的(2022)黔 0115 民初 740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一、被告云南云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王玮琨退还货款 11,600.00 元,原告王玮琨同时向被告云南云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退
还 52 度 500ml 滇金酒 58 瓶,如原告王玮琨不能如数退还,则按 200.00 元/瓶的
价格扣减被告云南云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应向原告王玮琨退还的货款;
二、驳回原告王玮琨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1,470.00 元,由原告王玮琨负担 1,341.00 元,被告云南
云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29.00 元。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3-019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影响。(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并跟进案件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传票》(2022)黔 0115 民初 7401 号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2)黔 0115 民初 7401 号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2)黔 0115 民初 7401 号
云南云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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