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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云金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873436 证券简称:云金股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云南云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
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 一 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云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遵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本规则的各项规定召集,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

第五条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依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时可以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一)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股东会的职权与授权

第七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股权挂牌及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等事项作出决议;

9.修改公司章程;

10.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1.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或担保标的额超过 3000 万元(不含本数);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5)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6)对关联方或者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7)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13.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 3000 万元(不含本数)的事项及其他超过董事会授权或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批准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不含本数)的借贷行为;

16.审议批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事项:

(1)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标的额超过 3000 万元(不含本数)资产的;
(2)单笔交易标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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